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信件 > 信件详情
全部信件
我要留言
我要查询
意见征集
--  信件标题  -- 状态
宅基地 已回复
--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我省对农村宅基地是咋规定的? 2021-10-27 11:10:11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1年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级组织)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1-10-27 1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