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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11:25 查阅次数:330 来源: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19〕15号)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脱贫组〔2019〕14号),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夯实脱贫基础,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思想意识明要求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当前,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三保障”方面还存在短板缺项,并且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此类问题将动态出现,必须持续高度关注、认真加以解决、确保群众满意。

各县(市、区)、各级行业扶贫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遵循,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化政策措施,补齐短板缺项,切实提升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到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2.55万年度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部解决;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二、强化质量意识严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标准是:贫困人口收入稳定,且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县(市、区)、各级行业扶贫部门要按照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吃,主要是指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并经常可补充一些肉、蛋、豆制品等必要营养食物。不愁穿,主要是指年有换季衣服、应季被褥,日常有换洗衣服。

“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同时,要坚持饮水安全有保障,保障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标准,确保水量达到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市直相关行业扶贫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细化实化“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对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一方面要保持持续性稳定性,另一方面对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杜绝“上什么学都免费、看什么病都不花钱、拆旧房盖大房住好房子甚至购买商品房”等现象。

三、强化责任意识聚合力

坚持市级统筹协调、县级主体责任、乡村主干责任、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的工作机制,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调度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和各级行业扶贫部门责任落实。

教育部门具体负责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有保障和资助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不让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二是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国定、省定营养改善计划按照资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各级教育资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住建部门具体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实施对象要精准,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指居住在C级和D级的四类重点对象(纳入易地搬迁的除外);二是结合危房改造“回头看”,对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开展房屋危险等级鉴定,通过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在脱贫退出时对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认定应核实房屋安全认定材料;三是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既不拔高标准,也不降低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水利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好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一是要对所有行政村进行水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水质安全;二是要对实施的安全饮水项目做好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公示公告等项目资料齐全;三是要统筹规划,及时督促推进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卫健部门具体负责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落实: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大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二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三是确保贫困村卫生室建设达到标准,乡村医生配备符合要求。

医保部门具体负责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要求足额及时报销;二是确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三是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医保、卫健等部门要协同做好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同时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有实效。

市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抓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加快工作推进,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半个月内,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个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脱贫攻坚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本地区内的工作,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半个月内,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5个乡(镇)要落实主干责任,加强摸排、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题意识真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问题。按照全市集中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所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贫困人口退出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对贫困户逐户“过筛子”,看有无因“两不愁三保障”不到位而错退的、有无“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未落实等情况,全面摸清底数,不留死角盲区。要通过采取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查的方式,尤其对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户、重病户、独居老人户、存疑户等重点排查,看“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到位、有无漏识情况。通过排查把农村人口未解决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的底数摸清楚,精准精细到每一类问题具体涉及多少户、多少人,涉及哪些户、哪些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要结合7月底部署的脱贫人口“回头看”(针对2014年以来的脱贫人口)工作和各县(市、区)已经开展的“查短板、补漏洞、提质量”专项活动,对已经排查过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好排查结果,对照中央、省级有关政策,拾遗补缺。

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抓好整改。排查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住建、教育、水利、卫健、医保等部门配合,对排查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间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和数据对接,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在此基础上,要以村和行业为单位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时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要坚持边查边改,当时能解决的要即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列出计划,限时解决,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直至问题清零。

坚持效果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后续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挥效益。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加强跟踪监测,实行常态化监管,分类建立台账,因户因人具体施策,做到早预警、早解决、早巩固。健全完善脱贫户返贫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后因灾、疾病、突发意外等因素造成暂时困难或收入明显下降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返贫户,要按程序及时纳入并切实帮扶。要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从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兜底保障、调动内生动力等方面,与脱贫户共商巩固脱贫的具体措施,因人因户因村科学规划,落实巩固脱贫帮扶责任。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五、强化统筹意识实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抓实抓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措施举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尽锐出战要求,攻克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短板,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各县(市、区)要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脱贫攻坚情况的重要内容。

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协调推进。加大对深贫地区支持力度,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意见》,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倾斜深度贫困地区,各级行业扶贫部门要在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中,优先安排资金项目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非贫地区支持力度,落实对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地区支持政策,持续倾斜支持陕州区脱贫攻坚,陕州区、渑池县要统筹整合好省级及以下财政涉农资金,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统筹使用好行业扶贫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要加大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协同配合,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五个结合”。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与既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市、县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级15个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指挥部及相关行业扶贫部门定期通过会商调度、专项会议等,推动工作落实;要与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以“查短板、补漏洞、提质量”专项活动为载体,提升工作水平,坚决杜绝“打乱仗”“翻烧饼”,对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要与各级各类宣传引导结合起来,准确解读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和政策举措,总结推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县乡村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方面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与各级扶贫干部培训结合起来,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各级干部攻坚意识和攻坚能力;要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从严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把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脱贫攻坚责任凝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三办〔2019〕11号)中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奖惩的各项政策规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认真落实常态化约谈提醒机制,对存在问题较多或较突出的县(市、区)和行业扶贫部门,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施约谈或提醒谈话;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