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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学习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14:51 查阅次数:308 来源: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2月12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办〔2020〕3号)提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和《指导意见》精神,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决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突出重点抓落实。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疫情情况制宜,按照《通知》精神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要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制定县、乡、村挂牌督战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未脱贫剩余人口和未出列贫困村等重点对象的挂牌督战工作;二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紧盯脱贫攻坚各级各类排查发现问题整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三要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台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四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就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五要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全市5528户10231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采取一户一对策、一人一措施、一户一责任人,2月底前全面建立脱贫台账;六要加快2020年扶贫项目批复、开工进度。特殊时期采取特殊办法,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招投标进度,确保2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批复手续,3月底前扶贫项目全部开工;七要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统筹对接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分县域内、县域外,市域内、市域外,每日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乡村两级要摸准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员底数及相关信息,将务工信息宣传到户到人,做好人岗对接。对外出务工就业、创业的贫困群众和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县级财政结合实际给予相应奖励。对往年外出务工(三门峡市外)而今年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未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要积极鼓励在本地务工就业。各县(市、区)要按照精准设岗、因人设岗的原则,为贫困群众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

三、结合实际抓落实。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当地脱贫攻坚不同情况抓不同的工作重点,解决不同的问题。要切实注重工作效果,目的就是全面创造条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增收措施全面覆盖,收入全面增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全面兑现落实,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向前推进。

四、转变作风抓落实。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重要作用,把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关注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关心基层扶贫干部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形成脱贫攻坚强大正能量。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市《脱贫攻坚动态》等形式予以刊发(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