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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700-0001-2021-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51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09:51 查阅次数:96 来源: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现将《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2021 8 3


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新要求,原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按照中央、省关于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 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充分发挥项目库作用,建立完善与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目标。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稳定,确保项目入库程序规范、对象精准、内容合规、要素完整、规模达标。聚焦重点,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谋划放在突出位置,加大产业项目特别是特色主导产业项目谋划力度,强化项目储备,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二)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将群众参与、群众议事、群众受益贯穿项目库建设始终,切实增强群众知晓度、获得感。项目入库及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管理。

(三)坚持动态管理。项目库建设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在建设中不断完善。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政策调整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

三、编制内容

(一)项目范围。主要依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范围,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中省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的、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影响的、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目不得入库。

(二)项目类型。项目库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举措,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调整优化后的项目分类确定项目类别。其他未涵盖的项目可由县级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三)主要内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帮扶机制等情况。

四、编报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会同乡镇包村干部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申报项目,经村级公示公告无异议后,上报至乡镇。

(二)乡镇审核。乡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按项目类别中子项目分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乡级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分别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论证把关作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可以随时工建设。根据行业部门定额标准确定应支持的资金规模,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以论证报告形式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四)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局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汇总筛选经行业部门论证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县政府、衔接乡村振兴有关领导小组或其他同等规格议事协调机构审定,审定通过的项目,经县级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做好公告工作。

(五)系统录入。县级乡村振兴局要确定专职人员,于县级审定通过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到乡到村带户项目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可由县级统筹安排实施,并根据年终实际执行情况完善入库项目信息。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需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

五、加强项目库管理

(一)坚持整体谋划。各县(市、区)要坚持项目为王瞄准未来产业、新型产业,要强化项目规模化、集成化、系统化效应,做到“建一年、谋三年、看五年”,即建好 202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此为基础,督促指导乡、村谋划好 2021-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做到提标准、提质量;着眼 2021-2025 年全局,统筹布局项目,实现项目建设整体性、综合性。

(二)提高项目质量。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划,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任务,优化调整入库项目;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

(三)增强联结机制。县级乡村振兴局要始终聚焦欠发达地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放在首位,对入库项目与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县级项目库审定会议专题反馈,确保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优先安排。

(四)坚持实事求是。各地项目库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项目库规模要与财力情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相匹配,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举债搞建设。县级乡村振兴局要严把项目入库关口,对涉及负面清单以及“堆盆景、刷白墙”等形式主义项目,一律不得入库。

(五)服务全市大局。强化全局意识,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与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相结合,主动服务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融入全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战略中展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成效,形成典型示范。

(六)严格项目筛选。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的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要承担起项目库建设的首要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会商协调、督促指导、观摩点评、培训提升等机制,有效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水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项目论证和项目储备,并指导乡镇、村级申报项目。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地乡村振兴局要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论证储备和入库管理等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共建共管共用。各级乡村振兴局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库信息系统支持服务工作。

(三)加快推进建设。2021 8 月份启动“建一年、谋三年、看五年”项目库建设工作,每年 10 月份启动下一年度项目库建设,并根据下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和提前下达到县的资金规模,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会同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四)加强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落实情况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